他喜歡那個人,喜歡到不行的那種。 在不知不覺中,溫振華,那個和他共同撫養女兒的男人,已經變成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對溫振華的第一印象是個每天窩在電腦前面,一天不碰電腦會死的宅男,然而誰知道這宅男做起事來細心到不行,對方知道自己本性皮,鬼點子多又愛玩愛鬧,雖然每次總是瞪著自己要自己不要太過火,卻沒有一次真正阻止自己去做,只是在旁邊搖著頭露出一臉無奈的表情;他知道自己上班辛苦,總是很晚才到家,所以總是體貼地替自己留了一份晚餐,然後拉開椅子陪著自己坐在餐桌前面,一邊喝啤酒一邊聊著今天發生的大小事情。
也因為這樣,他唐翔希堅持不吃外食,寧可推辭掉和用來培養同事情誼的聚餐,也要趕回家好好享用溫振華親手做的餐點。
他不會打領帶,所以溫振華一而再再而三不厭其煩的教他,其實自己不是學不會(拜託他可是有著律師的腦袋),他只是很單純的喜歡看著溫振華認真專注打著領帶的神情。
他喜歡和溫振華還有溫蒂一起逛大賣場的感覺,他知道溫振華一定不會同意他買一大堆零食給溫蒂,但他還是任性地在經過零食區的時候把一大堆的洋芋片丟進手推車裏頭,看著溫振華無奈的一邊推推車一邊把零食塞回去他就覺得對方實在可愛透了,特別是當結帳時看到他提著一大籃零食來結帳,發現中了自己和女兒的詭計時露出的無奈表情,他想這大概就是為什麼就算知道之後一定會被同事奪命連環摳回去上班也一定要溜出來三個人一起逛大賣場的理由吧。
所以當他看見方靜竹手上的花心情莫名不爽。
撞壞他的車就算了,不要也來勾搭他家溫振華。
「他是我的人。」
他喜歡著那個人,喜歡到不行的那種。
所以別想碰他,他是自己的,一輩子都會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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